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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书店里,老板正悠闲地躺在藤椅上乘凉。

    虽然店里开着风扇,但他手里依旧装模作样地拿着把蒲扇,时不时地摇一下,双腿也高高悬起,搭在柜台上面。

    方为还记得,上上上上个版本的时候,徐采苓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。

    因为她觉得开书店太清闲了,不但赚钱,而且还有看不完的漫画书。

    就目前而言,开书店确实是挺赚钱的。

    毕竟大家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相当有限,无论是想看漫画也好、想阅读也好、想找学习资料啥的也好,最终都得去书店。

    可随着网络的慢慢普及和手机电脑的入户,书店的生意就会变得相当难做了。

    见到有客人进来,老板也把搭在柜台上的脚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你们要买书还是买文具?”

    进店的基本都是半大的孩子,面对这些少年少女,作为成年人的老板说话也相当随意。

    “先还书!上次在你这儿租的!”

    方为三人各自把上次租借的书放到老板面前的柜台上,老板拿起书,仔细检查翻阅一下。

    “直接还了吗,还是再租几本?”

    “我们先看看!”

    租书是要交押金的,押金一般就是书的售价,钱从外面进兜里令人舒坦,可钱从兜里到外面就令人难受了,老板自然不想给他们退押金,最好他们继续租几本走的。

    不用老板招呼,三人各自就走向了目标书籍所在的书架。

    方为找的是一些经典文学类的书籍。

    这类书籍在小镇里,会特地租来阅读的人并不多,要么人家有钱直接买了回家看也好、装门面也好,租是很少的,毕竟租就代表着没啥钱,而没啥钱的情况下,普罗大众会更倾向选择娱乐类的书籍,或者更实用的技能类书籍,谁还有心思看这些风花雪月?

    曾经的方为也是这样想的,觉得这些书无用,既不能教他赚钱、也没法给他带来乐趣,甚至那时候的自己,跟书里的角色共鸣都做不到。

    后来才明白,这样的阅读和学习给人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,这些曾经阅读过的书、走过的路、经历过的事,都会深藏在他的骨子里、体现在他的言谈举止中,经由阅读带来的这份气质修养和视野格局,才是最珍贵的东西,是用钱也买不来的东西。

    方为没法要求身边的小伙伴跟他一样热爱阅读,但他可以通过阅读,来寻找、来窥见内心深处最真实的自己。

    这种内心充盈的感觉,相当的爽,令人上瘾。

    上次借的书是《围城》,方为花了两个星期看完了,他今天的目标也很明确,手指在书架上轻轻划过,最后停留在某本书上,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拿了出来,捧在手里。

    [我认为,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,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]

    ——路遥《平凡的世界》

    大概是许久没人翻阅过,书页上沾染着些许灰尘,方为轻轻地掸干净,从书封到扉页,慢慢翻开,就这样站在原地阅读起来。

    徐采苓和方元胜也找到了他们的目标漫画,两人盘腿坐在地上,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专注力,宝贝似的把纸张上的画面映入到脑海里储存起来。

    柜台那边的老板往方为三人的方向瞥了瞥,没说什么,只是抬起手腕,看了看时间。

    他这是书店,不是图书馆,自然是不允许客人无限制地白嫖他这里的书。

    当然了,老板多少有些经营头脑,不会见到他们在看书就立刻驱赶,他一般会给与一点免费阅读的时间,可能是十分钟,心情好的时候也许是二十分钟,但不能再多了,等他们大莫约看到入神的时候,他就要提醒提醒了。

    提醒的方式也很委婉,他会把店里的风扇给关掉,感受到空气里逐渐增加的闷热,一般识趣的客人,大概就明白自己白嫖的时间已经够久了。

    三人选好了书,各自拿着书到柜台。

    “阿胜,待会儿你租这册,我租这册。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!那咱说好了,这次是我先看!”

    “行行行,你先看你先看……”

    眼看就要开学了,三人进书店自然也不是只为了租书。

    练习本、油笔芯(家里有笔杆子,买笔芯更换最实惠)、尺子圆规啥的,能用的就继续用,不能用的就买新的,反正文具这东西总是需要买的。

    书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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