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秦从挖地道开始》 第三百三十二章我背后还有朝廷呢【求订阅啊】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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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,咱们骊山陵有几位爷?”

    “三位.”

    钱贵讪讪道。

    季兵眯眼道:“这些爷,谁说了算,谁说了不算,你要搞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这”

    钱贵微微一愣,旋即恍然点头。

    骊山陵是秦国最重要的工程之一。

    其修建的役夫,多达几十万。

    这些役夫,主要由将作少府管辖。

    将作少府之下,有石室令,东园主章令,主章长,左校令,右校令,前校令,后校令,中校令。

    石室令掌建筑石料,东园主章令掌木匠,主章长掌伐木,五校令掌营建。

    五校令之下,还有负责刑徒的都尉。

    而章邯目前担任的职务,乃将作少府右中侯,除了将作少府粟田,就属他最大。

    但官职大,与权力大是两回事。若调动不了三令五校,就是一个空壳摆设,地位还不如仅次于右中侯的左中侯。

    毕竟章邯是空降来的‘领导’,没多少自己人。

    当然,以秦法的严苛,三令五校也不敢违抗章邯的命令。章邯甚至能换掉不听话的人,但这样做的后果,可能会更严重。

    因为管几个人,与管几十万人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却听季兵冷哼:“章邯将军再维护他们,也不可能为他们得罪左中侯,若左中侯失势,咱们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!”

    “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钱贵当面笑吟吟地点头,转身却是愁眉苦脸,心说还真是神仙打架,小鬼遭殃。

    这分明就是‘老三爷’不服‘新二爷’,让季左校令布的一个局,自己则成了马前卒。

    其目的也很简单,就是让章邯在骊山陵失去威信。

    至于忠贤他们,则恰逢其时,成了季左校令的棋子。

    而他,必然会成为章邯的眼中钉。

    若早知道这些情况,他打死也不掺合进来,但现在已经无法回头了。

    只能盼着成功,有季校令,左中侯撑腰,熬到章邯在骊山陵待不下去就安全了。

    然而,钱贵刚走出营房不久,四禾就带人冲了过来,朝他禀报道:

    “姨父,有个叫陈胜的小子,跑去骊山县衙为忠贤他们申诉了!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钱贵闻言,不由眉头大皱。

    申诉最早源于周朝的路鼓,类似于后世的鸣冤鼓,有冤欲诉者可击鼓鸣冤,但这种制度真正形成还是在秦朝。

    秦律规定,乞鞫可由本人发起,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,但必须要等到判决之后才开始受理。

    此时,这个叫陈胜的跑去县衙申诉,明显不会被受理。

    但钱贵不允许有人跟自己唱反调,特别是一个毫无背景的役夫,于是目光一寒,冷声道:“他是如何跑出去的?”

    “他是阳城役夫的粮长,按照章邯将军定的新规,每月可去城中购买阳城役夫所需的口粮.”四禾恭敬答道。

    “哼!”

    钱贵冷哼一声,沉着脸道:“什么购买口粮,我看他就是想逃跑!”

    说完,当即挥手:“走,跟我一起去抓逃役!”

    另一边,骊山县衙大堂。

    县令田宇一身黑红官袍,端坐在大堂之上。

    堂内数名衙役,手持棍棒,分站两侧,威风凛凛。

    陈胜趴在地上,不自觉地有些发怵。

    虽然吴广说了找人帮他打点,但能不能成功,还是个未知数。

    万一被打死了,那就太冤了。

    “非审案之日击鼓,笞刑四十!”

    一瞥堂下陈胜,田宇拿出一根白签,扔下大堂。

    这是县令审案的规矩,非审案之日不得升堂,否则一县八个县令都不够用。

    而且一些小案也用不着县令升堂。

    所以非大案,要案,县令一般不会升堂。

    但有人击鼓鸣冤,就必须得升堂。

    听到‘笞刑四十’,陈胜不由暗牙一咬,浑身紧绷。

    负责执刑的衙役,看地上是‘白签’,心中顿时明悟。

    县令公案上的竹筒里,有三种竹签,分别是白签,红签,以及黑签。

    白签的意思是,随便打几下,红签的意思是,给点教训就行,黑签的意思是,给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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