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我是说如果,如果你可以出去的话,你最想做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和学怡一起等宝宝出生,把孩子养大。”

    “在表行外面,梁盛名对你开枪的时候,你又想什么?”

    “什么都没想。我胆子很小的,听到枪响吓都吓死了,脑子里空空的,只想着救山猫,再就是一定要活下来。”

    严少筠看向法官:“我没有问题了。”

    “控方进行结案陈词。”

    何伟伦起身:“尊敬的法官大人、陪审团。本案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串谋抢劫、谋杀案。案件中的死者有孕妇,有无辜的店员,也有忠于职守的老警员。

    “被害人梁盛名,为港岛警队服务多年履历良好,获得过大量荣誉和褒奖,被他帮助过的市民数以百计。就是这么一位资深警员,在距离退休仅有一个月的时候,因为忠于职守,死在被告的枪下。这无疑是一场悲剧,也是一桩无可饶恕的罪行。

    “不管被告惯用的手是哪一只,他又开了几枪,都不影响这一结果的认定。而被告的人生经历,让我们确信,他潜意识里对警方充满仇恨。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,他憎恨警察憎恨秩序,所以在面对警员的时候,枪法变得非常好。在面对黄彪的时候,枪法又变得非常差。

    “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非常简单。被告亲口承认,把穷凶极恶的歹徒当做朋友,当成兄弟。试问,他怎么会对自己好兄弟下毒手?哪怕这个好兄弟十恶不赦,他也会把他当成自己人!

    “在他的潜意识里,警察、普通市民都是敌人,只有罪犯才是朋友。

    “我们还需要注意,辩方虽然给被告的行为找出若干理由支持,并且找出了证人,但证人一直在接受被告的私人赠与,且和被告有着极为亲密的关系。

    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,非常值得怀疑。所以,我希望陪审团在判断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的时候,不要被辩方律师所误导。关于被告定罪的标准有且只有一条,他的行为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!”

    完成结案陈词的何伟伦目光扫过严少筠,最后则定格在陈彦祖脸上。

    这个助理肯定不对劲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任何条款规定,律师和助理不可以在法庭上有小动作。但他和严少筠的互动似乎太频繁了一些,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限度。

    何伟伦看到好几次,两人交头接耳,或是肢体接触。形成鲜明对比的,就是坐在另一边的事务律师罗乐儿,全程一动不动存在感为零。

    这明显是有问题的。

    两个人到底谁是律师?

    陈彦祖也注意到何伟伦的注意,也并没有当一回事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有权提出质疑,但只要没证据,所谓的质疑就毫无力量。

    你抓不住我的把柄,发现越多也只能越生气。

    侧头看了一眼严少筠,轻声说了一句:“用爱。”

    严少筠深吸口气,缓缓起身。

    幸好头晕带来的正面反应还在,可以看的清字,否则又要挨好几下穴位刺激。

    清清喉咙,开始了收官表演。

    “谋杀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。正因为谋杀是重罪,才要求证据完整详实,任何有疑点的谋杀,都不可以被定罪。

    “本案的被告人,因为特殊原因,不得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,和一群穷凶极恶的罪犯为伍,忍受着身心折磨,一步步走向深渊。过程中他曾经努力自救,也差一点就成功。却因为某些人为的因素,导致功亏一篑。

    “本案中所涉及的被害人,的确令人惋惜。但通过证人做供,我们发现梁盛名先生完全可以避开这场冲突。只要一个命令,或者是一个善意的提醒,哪怕临时要求他和他的搭档像其他警员那样穿上避弹衣,就有很大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。而导致这一切的,并不是我的当事人!

    “在现场,是梁盛名先朝我的当事人开枪,几乎命中。当事人在极度恐惧、紧张的状态下,使用自己并不熟练的右手,闭着眼睛开枪自卫。这种行为并不能认定为谋杀的主观故意。

    “在十七号码头,面对穷凶极恶的匪首黄彪,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用左手握枪射击。这个选择,足以说明他对警察和匪徒的不同态度。

    “他对梁盛名开火的目的,并不是对抗司法,而是为了营救曾经救过自己生命的好朋友,以及避免更多伤亡!至于这个结果,只能说非常遗憾,我的当事人之前从未接触过枪械,对于武器的运用不熟练,导致了这个不幸的后果。”

    严少筠深吸口气,用律师袍擦了擦额头汗水。

    “我们还需要注意到,当事人完全可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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