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在北美当神父,神灵竟是我自己》 第五章 不对呀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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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己的签证只有一个月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”

    约翰举着手里的纸笔示意了一下:“你的意思是,这份契约可以由我来写?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陈远点头。

    “当然,契约也可以用英文来写。

    更可以由你来写!

    这样的话里面什么内容你一眼就可以看明白,就不用担心像电影上的恶魔契约一样。

    充满着文字之间的欺骗。

    当然,我以前从来没有写过英文版的契约,也不知道能行不行。

    毕竟。

    我所供奉的是东方神灵。

    我可不知道他会不会英语!

    不过,既然要救艾丽莎,总得试一试嘛!

    这就是最后的办法了!

    伱先写出来,我试试英文版的契约神灵认不认。

    如果不认,那再重新写汉字版的契约。

    或者就此放弃也行!”

    陈远也不强求,主打的就是一个随你心意,救不救自己的女儿是你的事儿。

    自己虽然热心,但也不可能上杆子去热脸贴人家冷屁股。

    虽然这对自己很有好处,可也有因果。

    约翰心动了,他赶紧看向一旁的约瑟夫,想从他那里得到支持。

    “如果是你写的契约,可以试试!

    实在不行,镇上有个律师,我去找他!”

    约瑟夫是彩虹镇的警长,代表着的是彩虹镇的武装,他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。

    他认为。

    既然是约翰亲自写的,而且是用英文写的,有什么不对他可以看得出来。

    哪怕就类似于合同欺诈,自己写的难道还会出现这种东西吗?

    “不用,律师会很谨慎,要是考虑很久的话,现在留给爱丽莎的时间不多了!”

    得到约瑟夫的同意,约翰如释重负赶紧问道:“神父,请你告诉我,这份契约主要怎么写?”

    陈远想了想,如果是用汉字的话,自己可以挥笔而就。

    但是用英文,他就不太熟了。

    只能想了想后说道。

    “应该只要有一个足够恭敬的开头去赞美,并以阿美利卡官员的身份认同这位神灵的存在。

    以彩虹镇的镇长身份代表镇上所有民众的意志,承认这个神灵的存在。

    并且写明这个神灵的神职,权柄!

    当然,你还需要知道一件事儿。

    就是,目前我供奉的这个神灵,权柄很小。

    身份的话,只是我们东方神话天庭里神灵大军其中的一员。

    他的神职是天兵,用你们可以理解的意思是天上神国征战的士兵。

    负责驱逐、消灭一切力所能及的邪恶,守护正义,弱小。

    他的职位在我们东方神话里,很低,可那也是神灵!

    而且是杀伐方面的神灵!

    当然,未来可能会升官的!”

    天上神国征战的士兵?

    约翰脱口而出说了一个词:“是东方的天使吗?”

    “不不不不!我们东方的天兵不需要长翅膀也能飞!

    恕我直言,长着翅膀横着飞实在是有些不太雅观!”

    陈远赶紧否认,也不管他说的这句话,如果被雷公给听到了会不会揍他。

    毕竟雷公的形象可是有记载的:状若力士,裸胸袒腹,背插双翅,额具三目,脸如赤猴,下额长而锐,足如鹰鹯,而爪更厉。

    左手持楔,右手持槌,作欲击状。

    “好,我写!”

    约翰看着时间被一分一秒浪费,自己的女儿还倒挂在门内,其实他也心焦。

    既然眼前的瑞恩神父说契约可以由自己来写,那就不存在有什么契约漏洞的可能。

    然后拿起这只毛笔用很不习惯的手法,以这柔软的笔尖,艰难的写下赞美和契约。

    “瑞恩神父,神灵的名字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哦,这个我来写!”

    陈远接过毛笔,用繁体字在契约书上神灵名号的位置写下自己之名。

    写完之后,约翰才想起镇长的钢印还在办公室,于是三人赶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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