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。

    据《周礼》的记载,周天子会定期巡视各诸侯国,考察每个诸侯的政治业绩,同时还要求诸侯们定期述职。

    六国统一以后,秦国制定了《为吏之道》,是专门审查考核职官的一部法律。

    到了唐代,考课制度就已经非常完善了,《唐令》中第一编就是“考课令”,而且在唐律中位列第三位的就是关于官员职务犯罪的《职制》篇,可以看出对官员的考课已经法制化了。

    考课,其内容就是调查官员的功过和业绩,官员的升官降职、赏罚以及俸禄就与考课相关,同时也是整顿吏治和鼓励官员的有效方法。

    宋代机构冗杂,多余人员繁多,重要的原因是宋代的考科制度只重视资历,却不重视政绩,导致考课比较形式化、空洞化。

    明代吸取宋代的教训,考课制度更加严格。

    因为皇权的强化,明代的考课制度更加维护君主专制,吏部考功司“掌天下官吏选授、勋封、考课之政令”,都御史的重要职责则是“遇朝觐,考查,同吏部司贤否黜陟”。

    这两个机构相辅相成,不仅分工协作,而且相互监督。

    管理考核有考满和考察两个系统,考满是“内外官满三年为一考,六年再考,九年通考黜陟”,就是所谓的“古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遗意”。

    因为根据官员所在的地区和等级的不同,考满体系和内容以及晋升任免的标准会不同。

    张居正的考成法源于以前的考课制度,由于没有整肃朝廷的纪律,官僚腐败现象频频发生。

    张居正在隆庆年间上《陈六事疏》中就写道,“近年以来纪纲不肃,法度不行,上下务为姑息,百事悉从委徇。”

    由此可见,明代吏治到隆庆的年间已经破败不堪,主要弊端就是对于皇帝的诏书,官员只进行传达,对于实行过程、执行结果也无人过问,这就使朝廷的诏书成为摆设,没有实效。

    当然,申时行认为的考成法就是催征钱粮之法,虽然确实是考成法重要一环,但在万历初期解决朝廷财政困窘局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    当时国家的财政状况差,主要就是受到土地兼并和征税困难的影响。

    农民为兼并土地而承担了各种的赋税,最终难以承担起巨额税金,甚至使农民破产逃亡,让人民流离失所,这就是当下的经济背景。

    另外,由于民间滞纳课税的现象日益严重,不仅是课税业务,也导致了整个朝廷财政的不景气。

    所以在地方上推出考成法,根本初衷也确实就是为了催征钱粮。

    以往每到户部揭不开锅来的时候,就会向地方催征拖欠税赋,而张居正的考成法则直接让拖欠的官员要为此负责,所以自然不敢纵容豪绅拖欠。

    虽然在此过程中,确实也让一部分百姓为此破产甚至被迫逃亡,但实实在在的,在考成法推出后,大明十三省拖欠税赋大减也是不争的事实。

    之所以大明朝出现拖欠赋税,小民自然是做不到的,也只有地方豪绅能够做到,还是和官府相互勾结之下进行的。

    每到国中有大喜事或者新皇登基,必然大赦天下,而赦免的不仅是一些罪行轻微的人犯,还有就是这些拖欠的赋税。

    试想,只要能拖过几年,老皇帝一死,新皇帝登基,税钱就不用出了,这么有利益的事儿,谁会不想干?

    而地方官员虽然是流官,可为了治下安稳,对此也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    他对此地豪绅网开一面,别的官员也会在他老家对自己的家族格外开恩,最终不是大家都得利,只有朝廷吃亏。

    好吧,朝廷家大业大,也不会在乎那么百十千两银子。

    其实,治理一个国家,根本就在于财政。

    朝廷有钱,有灾可以赈济,开出足够饷银也可以练精兵,即所谓富国强兵。

    虽然文士以视钱财如粪土标榜自身清高,可入朝为官,还真不能再这样做。

    通过建立制度,合理的向民间收取适当的税收,国家财富在支用之余还有结余,也就能富国强兵。

    只不过一般在王朝末期,苛捐杂税横征暴敛,导致民不聊生,才会逼迫百姓起来反抗,随之王朝覆灭。

    其实造成这个的原因,就是王朝还是知道钱财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但是,支用太大,没有其他法子补充财源,就只能对升斗小民出手。

    相比地方豪绅来说,小民的钱无疑最好抢。

    只是,当小民的钱财被洗劫一空后,为了王朝财政平衡,最终还是会对豪绅下手,而-->>

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,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